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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税源事项管理平台二期建设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时间:2019-06-18 15:02 [ ] 浏览次数:

受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的委托,无锡市惠山区政府采购中心拟就税源事项管理平台二期建设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

  采购项目名称:税源事项管理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SCGZX(D)20190001

  采购主要内容: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税源事项管理平台” 开展平台二期建设招标工作。

  二、拟采购项目的简要说明

 “税源事项管理平台”是惠山区税务局以税收信息化为抓手,以本地问题和需求为导向自主开发的一款业务软件,旨在对税务“金三”系统中没有的流程及日常管理事项纳入机内管理,逐步建立工作流并进行监控,实现日常工作中信息化管理和大数据应用的全面覆盖,提升基层工作质效,推动税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同时,通过主动式涉税事项提醒,为纳税人节约不必要的税负,为企业降低涉税风险,提升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营造公平透明的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税收高质量发展。该软件一期开发工作已于2018年6月初步完成,2018年11月份以来,新机构成立后各部门、人员职能调整,平台原有事项功能已无法满足工作需求,需要根据新机构职能进行调整。此外,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也提出了一些新需求,新的功能事项也亟需开发应用。鉴于此,拟开展平台二期建设。

  三、拟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

  拟采购项目采购预算为:88万元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该软件一期建设中针对不同类别的事项进行个性化的流程设计和展示,实现“工作流程化、流程信息化、管理规范化”,其中流程的设计采用了江苏阿尔发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研发的工作流引擎,在应用中用户体验较好。2019年1月份,围绕平台二期建设已收集到涉及社保费管理、非居民合同/协定备案审核等新增需求事项7项,优化事项2个,所有事项的流程设计仍然需要基于原工作流引擎,以实现与一期各事项、功能的兼容性、可延续性。

(2)去年以来,税收政策不断调整,特别是个税改革及减税降费政策力度较大,2019年社保划转改革也将序时推进。面对不断更新的政策,一期已完成的事项功能也需要根据政策变动适时调整完善、优化升级。税务征管工作面向的是广大纳税人,对流程更新使用的时效性要求较高,这些工作的开展需要在原开发公司(江苏阿尔发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支持下进行,以确保高效、便捷,最大限度降低维护成本,提高运维、使用效率。

(3)该软件平台建设项目已在市局信息中心报备,截止5月底,已初步确定有4个功能事项将在全市推广应用。2018年一期成果经原地税市局数据处同意,实现了在原集成办公平台的对接及一键登录。随着机构改革的完成,原集成办公平台已更新升级为无锡税务智慧云平台,目前面向全市税务系统使用。税源事项管理平台也将与新的云平台完成对接,原开发公司(江苏阿尔发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具备前期对接经验,将为后期工作提供最大便利。

鉴于以上原因,我局申请税源事项管理平台二期建设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江苏阿尔发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0-2号501室

  统一信用代码证号: 91320106MA1MJ44M9U

  六、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税源事项管理平台二期建设项目是对“税源事项管理平台一期”项目的升级优化,通过新增社保费管理、非居民合同/协定备案审核等需求事项,实现税收助力高质量发展。本次建设项目的单一来源理由如下:

(1)原有系统由江苏阿尔发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及维护,该公司在开发和维护过程中,积累了本地化集成和服务经验,能够保证与现有系统的无缝衔接,顺利完成本次系统升级。

(2)本次系统升级是对原有一期的升级,所有事项的流程设计仍然需要基于原工作流引擎,以实现与一期各事项、功能的兼容性、可延续性。如由其它公司开发,无法保证与原有系统的兼容性、衔接性和数据的一致性、完整性、安全性。

(3)为保证项目的一致性和服务配套要求,更换其他供应商可能造成不可预知的重大风险,对日常业务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江苏阿尔发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项目供应商。 

 七、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邓勇伟      无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马益新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张观涛      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王晓涧      无锡市航道管理处

  张  蠡      无锡市太湖闸站工程管理处

  八、公示期限

  5个工作日,2019年6月19日9:00-2019年6月25日17:00。

  九、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无锡市惠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李灵芝    廉少杰          

  联系电话:0510-83596193

  传真电话:0510-83596192

  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住建局大楼609室

  邮政编码:214000

 

  采购单位: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

  联系人:徐晓昂

  联系电话:18912363988

  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区吴韵路585号

 

  财政部门联系人:黄国栋

  联系电话:0510-83597000-82450

  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文惠路8号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其他供应商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携书面意见材料与有关人员联系,逾期将不再受理。如公示期内无其他异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批准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税源事项管理平台二期建设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申请。 

  

 

  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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