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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21号)

时间:2019-05-28 14:14 [ ]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款、《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第八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江南大学附属医院(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易地建设)智能化综合物流传输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及运维项目”(政府采购编号:PXGJCG2019-30)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南通卓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南通市港闸区江海佳苑17-205室,邮编:226000。

  被投诉人:江南大学附属医院(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通讯地址:无锡市惠河路200号,邮编:214062。

  被投诉人:无锡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无锡市崇宁路55号,邮编:214001。

  被投诉人: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新吴区春潮花园二区355-1号218室,邮编214028。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投诉至本机关。经依法审查,该《投诉书》不符合规定,本机关遂向投诉人发送《补正通知》,投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补正。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二十一条第一项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无锡市财政局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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