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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8日 14:44     修改时间:2019年05月08日 14:4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无锡市财政局文件

锡财会〔2019〕11 号

 

 

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 区财政局,经开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19 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9〕21 号) 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1. 为确保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齐全、完整, 提高申报效率,根据属地管理原则, 申报人在提交网上申报之前,先将申报材料送至各市(县) 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审核, 经核实人签名 并加盖公章, 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按省规定的格式进行分类、 整理、 装订后, 送无锡市财政局会计处进行核对, 核对通过后上网提交材料并交费成功, 即为完成本次申报。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 市国资委授权经营企业申报人的申报材料, 由无锡市财政局会计处负责审核。

    2.各市(县)、区财政局和经开区财政局的初审时间自定,市级审核除双休日 外, 随到随审(请需要申报人员加入高级会计师申报 QQ 群:234014332)。纸质材料送至无锡市观山路市民中心3号楼 809 室, 电话:81822359。

 

    附件: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19 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9〕 21 号)FileResource.pdf

       

                  无锡市财政局
                2019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