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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吴区财政局资产动态管理系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时间:2019-04-22 16:32 [ ] 浏览次数: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无锡市新吴区财政局

  采购项目名称:新吴区财政局资产动态管理系统项目

  采购主要内容:支持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现资产动态管理功能、与新会计制度的财务系统衔接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支持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符合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要求,实现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折旧功能。

  2、实现资产动态管理功能(1)资产处置:资产处置包括资产报废,资产出售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需要经过主管部门审批和财政单位审批后才能实施。对于一些重要资产出售,需要中介机构评估后才能施行。资产处置收益纳入非税收入,设立财政专户统一管理,财政部门对资产处置收益登记、核算后,进行相关资产进行处置登记。(2)资产出租出借:行政事业单位对外出租/出借资产时,需要首先提出资产出租/出借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完成相关资产的价值评估和资产担保手续,交财政部门登记、备案;财政部门通过对相关收益登记、核算和合同的管理对出租/出借资产进行日常监管。(3)日常资产管理:日常资产管理业务包括资产使用维护和资产变更管理。其中资产使用维护主要是对资产的使用年限或工作量进行登记,以及因此引起的价值变更登记和资产预警。除对资产使用年限和累计工作量进行资产逾龄使用预警外,通过相关标准的设置,软件还能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超标、资产闲置、资产存量、资产收益及处置等业务进行监控管理。资产变更管理包括行政事业资产的价值变更(包括折旧和资产盘点)、资产调拨(调剂)和资产拆分处理。

  3、提供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工具根据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要求,提供衔接转换工具,实现资产补提折旧功能。

  三、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10份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并做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现新吴区财政局使用的用友政务GRP-U8财务软件已经升级满足新制度的要求,而资产管理软件还未升级改造。为实现资产动态管理并与财务系统无缝对接,并降低项目实施风险、及时完成财政部要求,所以新吴区财政局决定此次需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财务软件供应商无锡市弘宇科技有限公司来提供软件并实施培训,以加快完成该项目建设运行的目标任务。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供应商名称:无锡市弘宇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7号34号地块科技园三区4000-1室

  五、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该项目是基于财政新会计制度下账务处理系统的延伸,需要采用相同的平台组件进行开发。

  2、经过2018年政府采购升级账务处理系统的无锡市弘宇科技有限公司,由该公司承建延伸资产动态管理项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较低的成本,按照采购方要求顺利完成开发任务。

  3、此次资产动态管理项目涉及的专利和专利技术具有不可替代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综上,专家一致认为本次资产动态管理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无锡市弘宇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采购,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

  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及职称/职务:

  1、华敏  无锡市城管执法支队  主任科员

  2、姚建华  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高级会计师

  3、颜羽红  无锡市惠山开发区经济发展集团公司  高级会计师

  4、王澄宇  江苏连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

  5、许平  滨湖环卫处  高工

  六、公示的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2019年4月23日9:00至2019年4月28日17:00。

  七、采购人、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无锡市新吴区财政局

  联系人:欧阳一龙

  联系电话:15906175352

  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28号

  财政部门联系人:薛佳

  联系电话:81890726

  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28号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其他供应商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携书面意见材料与有关人员联系,逾期将不再受理。

  

  无锡市新吴区财政局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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