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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征集公告

时间:2019-03-15 16:29 [ ] 浏览次数:

为充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源,提升评审专家队伍服务保障能力,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苏财规〔2017〕39号)有关规定,确定在全市范围内(不含江阴、宜兴)组织开展评审专家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自愿申请成为评审专家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有与申请评审专业一致或高度对应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政府采购政策法规,熟知申请评审专业相关市场情况,能够胜任政府采购项目论证、评审、验收及咨询等相关工作;

(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五)年龄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六)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3年内,无《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七)能够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

申请人应当根据本人专业或专长以及所从事的工作领域,严格对照评审专家专业分类标准申请评审专业。

、所需材料

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程序向无锡市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如实填报《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单位推荐表》,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相关电子文档,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专家网上提交入库申请后,本人需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原件到无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进行现场初审。

(一)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单位推荐表;

(二)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

(三)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四)本人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

(五)本人认为需要回避的信息;

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要真实、完整、规范、清晰。

三、申请时间

3月15日--6月30日。

联系电话:81822290

无锡市财政局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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