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无锡政府采购网   

进入无锡市财政局网站

当前位置:专题专栏 » 政府采购 » 监督信息 » 正文

无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17号)

时间:2018-11-16 10:57 [ ]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款、《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第八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市级河长App深化项目”(政府采购编号:XCGZX2018-0377)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南京云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金港科技园3栋。

  被投诉人:无锡市河道堤闸管理处,通讯地址:无锡市运河东路288号。

  被投诉人: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通讯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0号3楼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满,向本机关提出投诉。经依法审查,该投诉事项未经过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第三十九条、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一条第二项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第二条规定,本机关认定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2018年11月16日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 1

  • 责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