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行打印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8 10:0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根据《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8〕11号)精神,现就自行打印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60分)的人员,不再发放成绩合格证,由本人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该成绩合格单在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且通过资格评审方可取得高级会计师证书。
无锡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