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行打印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7日 10:58 修改时间:2018年11月07日 10:5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关于自行打印 2018年度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的通知
根据 《关于 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 江苏 考区) 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8〕11号)精神 ,现 就自行打印 201 8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的有关事项 通知 如下: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60分) 的人员,不再发放成绩合格证,由本人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 自行 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 。该成绩合格单在 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单 且通过资格评审方可取得高级会计师证书。
无锡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8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