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梁溪区环境卫生管理处5吨压缩式生活垃圾收集车更正公告XCGZX2018-0317
时间:2018-10-16 14:21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无锡市梁溪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就其5吨压缩式生活垃圾收集车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已发布公开招标公告,现发布更正(变更)公告。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1.原项目名称:5吨压缩式生活垃圾收集车
2.原项目编号:XCGZX2018-0317
3.原公告日期:2018年9月29日
4.原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无锡政府采购网、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栏
二、更正(变更)信息
更正(变更)事项及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13页:“4、车辆的电器、电路系统采用国内知名品牌电脑全自动控制方式;电脑板配备液晶屏显示故障报警功能,能够迅速判断车辆故障;能随时掌握压缩车工作情况。电脑板还具备自动检测避让硬物功能,在整车动作过程中,如果刮板遇到无法刮动的硬物,会自动避让并回到装填体顶部,避免刮板自身损坏。” 更正为“4、车辆的电器、电路系统采用国内知名品牌电脑全自动控制方式;电脑板配备液晶屏显示故障报警功能或也可采用其他方式故障报警,能够迅速判断车辆故障;能随时掌握压缩车工作情况。电脑板还具备自动检测避让硬物功能,在整车动作过程中,如果刮板遇到无法刮动的硬物,会自动避让并回到装填体顶部,避免刮板自身损坏。”
2、原招标文件第20页:
(1)“Ⅰ 商务标(62分)” 更正为 “Ⅰ 商务标(60分)”
(2)“投标单位评价(10分):”更正为“投标单位评价(8分):”
(3)“1、业绩(5分):投标人2015年7月1日(合同签订日期)以后同类型产品政府供货业绩。单份合同金额<200万元;每份合同得0.5分,单份合同金额≥200万元;每份合同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提供政府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和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的交货验收证明材料,如果是其他设备与转运车的综合性合同,单份合同金额按剥离后的转运车金额计算)。须提供以上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且投标时须提交相应原件” 更正为“1、业绩(5分):投标人2015年7月1日(合同签订日期)以后同类型产品政府供货业绩。单份合同金额<200万元;每份合同得0.5分,单份合同金额≥200万元;每份合同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提供政府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果是其他设备与转运车的综合性合同,单份合同金额按剥离后的转运车金额计算)。须提供以上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且投标时须提交相应原件”
3、原招标公告第21页:
(1)“3、证书(1分):投标车辆生产厂家获得省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有一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且投标时须提交相应原件”现取消。
(2)“4、证书(1分):投标车辆生产厂家获得“中国自主创新能力行业十强”证书得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且投标时须提交相应原件”现取消。
(3)“Ⅱ 技术标(38分)"更正为“Ⅱ 技术标(40分)"
(4)“(5)产品配置性能(38分)"更正为"(5)产品配置性能(40分)”
(5)“1、满足招标文件得27分。” 更正为“1、满足招标文件得29分;”
(6)“(3) 整备质量(kg) (正偏离≤8500kg),1分;”更正为“(3) 整备质量(kg) (正偏离≤8850kg),1分;”
如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更正(变更)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做相应修改。
更正(变更)日期:2018年10月16日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 集中采购机构: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0号3楼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 0510-81827737
2. 采购人: 无锡市梁溪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钱能
电话:15995282900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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