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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梁溪区环境卫生管理处5吨压缩式生活垃圾收集车更正公告XCGZX2018-0317

时间:2018-10-16 14:21 [ ] 浏览次数: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无锡市梁溪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就其5吨压缩式生活垃圾收集车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已发布公开招标公告,现发布更正(变更)公告。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1.原项目名称:5吨压缩式生活垃圾收集车

  2.原项目编号:XCGZX2018-0317

  3.原公告日期:2018929

  4.原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无锡政府采购网、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栏

  二、更正(变更)信息       

 更正(变更)事项及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13页:4、车辆的电器、电路系统采用国内知名品牌电脑全自动控制方式;电脑板配备液晶屏显示故障报警功能,能够迅速判断车辆故障;能随时掌握压缩车工作情况。电脑板还具备自动检测避让硬物功能,在整车动作过程中,如果刮板遇到无法刮动的硬物,会自动避让并回到装填体顶部,避免刮板自身损坏。” 更正为“4、车辆的电器、电路系统采用国内知名品牌电脑全自动控制方式;电脑板配备液晶屏显示故障报警功能或也可采用其他方式故障报警,能够迅速判断车辆故障;能随时掌握压缩车工作情况。电脑板还具备自动检测避让硬物功能,在整车动作过程中,如果刮板遇到无法刮动的硬物,会自动避让并回到装填体顶部,避免刮板自身损坏。

2、原招标文件第20页:

1)“Ⅰ 商务标(62分)” 更正为 “Ⅰ 商务标(60分)”

2)“投标单位评价(10分):”更正为“投标单位评价(8分):”

3)“1、业绩(5分):投标人201571(合同签订日期)以后同类型产品政府供货业绩。单份合同金额<200万元;每份合同得0.5分,单份合同金额≥200万元;每份合同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提供政府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和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的交货验收证明材料,如果是其他设备与转运车的综合性合同,单份合同金额按剥离后的转运车金额计算)。须提供以上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且投标时须提交相应原件” 更正为“1、业绩(5分):投标人201571(合同签订日期)以后同类型产品政府供货业绩。单份合同金额<200万元;每份合同得0.5分,单份合同金额≥200万元;每份合同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提供政府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果是其他设备与转运车的综合性合同,单份合同金额按剥离后的转运车金额计算)。须提供以上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且投标时须提交相应原件”

3、原招标公告第21页:

1)“3、证书(1分):投标车辆生产厂家获得省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有一证书的得1,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且投标时须提交相应原件”现取消。

2)“4、证书(1分):投标车辆生产厂家获得“中国自主创新能力行业十强”证书得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且投标时须提交相应原件”现取消。

3)“Ⅱ 技术标(38分)"更正为“Ⅱ 技术标(40分)"

4)“(5)产品配置性能(38分)"更正为"5)产品配置性能(40分)”

5)“1、满足招标文件得27分。” 更正为“1、满足招标文件得29分;”

6(3) 整备质量(kg)  (正偏离≤8500kg),1分;更正为“(3) 整备质量(kg)  (正偏离≤8850kg),1分;”

如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更正(变更)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做相应修改。

更正(变更)日期:20181016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 集中采购机构: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103楼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陈晓冬童贞

电话: 0510-81827737      

  2. 采购人: 无锡市梁溪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 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278号建设大厦610       

联系人:钱能

电话:15995282900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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