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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惠及扩大至所有企业!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08日 14:27     修改时间:2018年10月08日 14:2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惠及扩大至所有企业!



最新政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23日在会议上提出了全年减轻主体税负,其中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 的政策由中小型科技企业扩大至所有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但税务总局还没有公布具体执行政策,但在2019年汇算清缴前肯定会出相关政策。 育德会计机构 小编接下来给大家分享,研发加计费扣除活动的形式以及备案事项。

企业研发活动一般分为:自主研发、委托研发、合作研发、集中研发以或以上方式的组合。

1、 自主研发:是指企业主要依靠自己的资源,独立进行研发,并在研发项目的主要方面拥有完全独立的知识产权。

2、 委托研发:是指被委托单位或机构基于企业委托而开发的项目。企业以支付报酬的形式获得被委托单位或机构的成果。

3、合作研发:是指立项企业通过契约的形式与其他企业共同对同一项目的不同领域分别投入资金、技术、人力等,共同完成研发项目。

4、集中研发:指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单个企业难以独立承担,或者研发力量集中在企业集团,由企业集团统筹管理研发的项目进行集中开发。

不同类型的研发活动对研发费用归集的要求不尽相同,企业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时要注意区分。

一、根据新会计准则规定,整个过程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企业内部研究和开发无形资产,其在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本化,不符合资本化的进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资本化条件: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者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者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的计量。发生研发支出时:

一、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 研究阶段时)

                  ——资本化支出 (开发阶段)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

二、已达到可使用状态时

借:管理费用 (按月结转管理费)

     无形资产 (已达到可使用状态)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资本化支出

三、研发失败的

把前期计入无形资产的支出全部转费用

借:管理费用-研发费用

     贷:无形资产

四、研发成功新产品入库后销售

借:银行存款贷

     贷:营业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营业成本

    贷:研发支出

备案:合同需经科技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税总发 〔2017〕106号) 规定:各级税务部门和科技部门要简化管理方式,优化操作流程,确保政策落地。优化委托研发与合作研发项目合同登记管理方式,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凡研发项目合同具备技术合同登记的实质性要素,仅在形式上与技术合同示范文本存在差异的,也应予以登记,不得要求企业重新按照技术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修改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