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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财政局荣获2017—2018年度市级机关“执法为民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8-08-29 10:4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近年来,无锡市财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坚持以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为抓手,践行执法为民、为民理财宗旨,坚持依法行政理念,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广大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意识和能力不断提升,财政涉法涉诉案件办理能力进一步提高。日前,在无锡市市级行政执法单位争创“执法为民先进单位”活动中,经评选审核,被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党组评为2017—2018年度市级机关“执法为民先进单位”。

  一是构建高效的行政执法工作平台。健全强有力的行政执法领导机制,调整局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财政行政执法工作;将学法用法纳入领导班子、财政干部学习重点计划,每年局领导班子带头学法不少于3次,每年2次以上听取财政执法工作汇报。完善高质量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修订完善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规程、财政局工作规程、财政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行政决策后评估、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执法文书格式制度等工作制度,为有效推进行政执法提供制度保障。落实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优化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明确规定财政部门重要的行政许可事项、重大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出台等事项,都需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进行集体研究和讨论,并对相关法律事宜向局法律顾问进行咨询。

  二是打造过硬财政执法队伍。创新开展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制定完善我市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考核指标,明确工作要求和考核重点,结合财政实际,突出依法理财重点工作和廉政建设两个“一票否决”指标,体现了财政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导向。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全局性的法治业务讲座、法治联络员培训、落实执法人员申领执法证及后续法规知识的学习教育培训制度,建立执法人员管理档案,加强日常考核管理,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综合素质。严格执法程序,要求执法人员亮证执法,实行执法事项提示制、轻微问题告诫制、突出问题约见制等工作措施,制定并落实《市财政局具体行政行为涉法涉诉事务管理办法》,对于重大处理处罚案件必须由局法规机构审核,法律顾问把关,保证行政执法的内容和程序合法。

  三是创新财政执法方式。推行“说理式执法”,落实《市财政局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把行政争议化解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推进“两法衔接”,建立财政、监察、审计、公安、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对政府采购领域围标、串标行为进行联合惩戒机制,实现财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实施“财政大监督”机制,全面落实《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及时纠正问题,维护财经纪律。积极引入绩效理念,创新监督手段,强化检查评价结果的跟踪落实。执法案卷质量明显提升,定期开展市、区两级财政执法案卷评析和交流活动,发文通报案卷评查情况,督促整改,提升财政部门办案能力。

  四是妥善应对涉法涉诉风险。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财政系统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持续增多、复杂性显著增加、法律风险不断加大。市财政局认真落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和规定,不仅有合理的应对措施、完善的制度保障,还将事前防控、事中审查、事后处理相结合,建立了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体系,多措并举创新推进涉法涉诉管理工作,化解财政涉法涉诉风险,为财政中心工作和任务完成保驾护航。针对近年来基层拆迁等领域的矛盾,不断有汇聚到财政部门,引起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甚至诉讼案件,市财政局坚持用法治手段妥善研究、处理和化解问题。近几年来,市财政局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未发生行政执法行为被法院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情况。

  无锡市财政局将以此为契机,继续紧扣中心,开拓思路,创新举措,把提升执法为民水平、解决执法过程中的问题作为重点,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为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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