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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18城市照明大中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18-07-19 16:52 [ ] 浏览次数:

标号: SZYLCG2018-15

  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照明管理处委托,就其2018城市照明大中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标号:

2018城市照明大中修项目,SZYLCG2018-15。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 项目概况:本次大中修项目包括:

一标段:主要对蠡湖景观带(包括西堤及渔父岛、环湖路蠡湖景观带、环湖路蠡湖景观带后段、蠡堤、双虹园)、蠡湖公园、金石路(高浪路-跨线桥)、前西溪项目进行路灯设施大中修改造。

二标段:主要对标准花园、民丰家园(一期、二期)、民丰北苑、红山半岛(一期、二期、三期)、景鸿苑、古运河小区(禾嘉苑)、嘉德花园、槐古豪庭(A、B区)项目进行路灯设施大中修改造。

  1. 采购范围:工程范围内的灯杆、灯具、光源、电缆、管道及配套设施的制作、采购安装、调试和12个月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
  2. 工期:60日历天,误期违约金:3000元/天,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2%。
  3. 本项目质量等级: 合格。质量违约金:合同价款的5%。
  4. 质保期:整体项目一年(质保期开始时间为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5. 本项目预算价:一标段:273万元,最高限价为:270.3104万元; 二标段:149万元,最高限价为: 136.9286 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6. 本项目最终以财政局评审中心审计价格为结算依据。

注:投标供应商须参加本次采购所有标段的投标报名,但中标只能中 1 个标段。评分排名均第一的情况下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优先中何标段。如某标段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已经中了其他标段,则该标段由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中标,依次类推。

三、采购需求

(一)本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本次大中修工程主要对蠡湖景观带(包括西堤及渔父岛、环湖路蠡湖景观带、环湖路蠡湖景观带后段、蠡堤、双虹园)、蠡湖公园、金石路(高浪路-跨线桥)、标准花园、民丰家园等共12处项目进行路灯设施大中修改造。大中修改造主要采用高光效、低能耗的LED产品对老化破损、照明质量不达标的设施进行改造更新,以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城市照明质量

2.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五条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本项目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

《城市道路照明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

《LED城市道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 31832-2015)

(三)本项目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本项目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要求:

(1)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2)中标后60日历天实施完毕;

(3)实施地点:蠡湖景观带(包括西堤及渔父岛、环湖路蠡湖景观带、环湖路蠡湖景观带后段、蠡堤、双虹园)、蠡湖公园、金石路(高浪路-跨线桥)、标准花园、民丰家园等。

(五)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竣工验收后整体项目移交无锡照明管理处维护,灯具质保期内中标单位应提供充足的备品备件,确保灯具正常安全运行。

(六)本项目验收标准:

按照招标文件中相关技术要求及执行标准验收。

(七)本项目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本单位职工,且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在本单位注册满6个月,同时具备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投标供应商近三年无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无文明施工不良记录(需提供承诺书,如经查实与承诺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提供信息:

(1)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休息),每天9:00-11:30,13:00-16:00 时。

(2)采购文件提供地点: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7楼)。

(3)采购文件提供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自带U盘,同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有效):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地址)、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8年1月~6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8年1月~6月的缴费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投标供应商近三年无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无文明施工不良记录(需提供承诺书,如经查实与承诺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资格);

(4)招标文件售价:捌佰圆/项目,售后不退。

(5)投标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招标保证金:肆万元。招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法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他人账户、供应商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招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保证金必须在2018年8月13日下午16:00 前到达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指定帐户。招标保证金可用电汇、银行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交纳。(友情提示:为确保招标保证金能按时到帐,请各供应商按要求提前将招标保证金汇入专用账户内以免造成投标无效。)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招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如采用电汇形式的必须在招标前与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财务室确认(财务室联系电话:0510-88205337)。

收款单位: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锡山支行

账号:462458219286

六、投标样品及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送样要求:a.样品数量:样品数量90w道路LED灯具、30w道路LED灯具,庭院灯具A、庭院灯具B各1个。b.样品为暗标不得出现的投标单位的名称标注,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送样品不得损坏,由工作人员在监督下进行统一封样,随机抽取暗标编号并对投标人提供的样品粘贴暗标序号,并记录在暗标编号汇总表上。暗标编号汇总表当场封存、专人保管,直至评审全部结束才予打开,未送样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样品递交开始时间:2018年8月14日13:30时始;

(3)投标样品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14日14:00时止;

(4)投标样品递交地点: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3楼)会议室

(5)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8月14日13:30始。

(6)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8年8月14日14:00止。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7楼)。

(7)投标文件接收人:赵阳、李宁、谢莲。

(8)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评审有关信息:

(1)评审时间:2018年8月14日15:00时。

(2)评审地点: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7楼)。

(3)中标单位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

(4)中标单位确定地点: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7楼)。

八、本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无锡照明管理处

联系地址:无锡市后西溪25号

联系人:丁明亚

联系电话:0510-6605094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赵阳、李宁、谢莲

联系电话、传真:13806189346/0510-88207527

联系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7楼

邮政编码:214000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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