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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城市管理局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更正公告XCGZX2018-0184

时间:2018-07-12 10:56 [ ] 浏览次数: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无锡市城市管理局委托,就其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已发布公开招标公告,现发布更正(变更)公告。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1.原项目名称: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2.原项目编号:XCGZX2018-0184

  3.原公告日期:201872

  4.原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无锡政府采购网、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栏

  二、更正(变更)信息       

 更正(变更)事项及内容: 

一、招标文件中P16

 “(三)视频监控建设:

本次增补扩展监控建设采用租赁方式,租期三年,租金包含数据通信费用,电费、设备费、建设安装费用等,此外在租赁期限内,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监控无法正常工作(包括设备损坏、丢失、故障、断网等),中标方承担全部维修和重建费用,甲方可协助路灯杆、监控立杆借杆事项。

点位为70个农贸市场大门口,每个点位上设置两个监控探头(照射不同方向),共140个探头,要求每个探头每隔10分钟上传一张高清照片(1920X1080),上传照片全部进入时分影像平台,可根据实际管理需求进行迁移,且迁移费用不能超过800元个。”

改为:

“(三)视频监控建设:

本次增补扩展监控建设采用租赁方式,租期三年,租金包含数据通信费用,电费、设备费、建设安装费用等,此外在租赁期限内,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监控无法正常工作(包括设备损坏、丢失、故障、断网等),中标方承担全部维修和重建费用,甲方可协助路灯杆、监控立杆借杆事项。

点位为70个农贸市场大门口,每个点位上设置两个监控探头(照射不同方向),共140个探头,要求每个探头每隔10分钟上传一张高清照片(1920X1080),上传照片全部进入时分影像平台。一是可根据实际管理需求进行迁移,且迁移费用不能超过800/,租赁期内需迁移15个;二是在实施安装过程中,在点位数量不变的前提下,个别点位地址可能根据管理需求进行调整。”

如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更正(变更)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做相应修改。

更正(变更)日期:2018712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 集中采购机构: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103楼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童贞、黄炜

电话:81827755      

  2. 采购人:无锡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 建筑路310      

联系人:张瑾

电话:13861845869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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