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环境卫生管理处车厢可卸式垃圾转运车(不含转运箱体)项目更正公告XCGZX2018-0180
时间:2018-07-09 17:07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无锡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就其车厢可卸式垃圾转运车(不含转运箱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已于2018年6月22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现发布更正公告。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原招标项目名称:车厢可卸式垃圾转运车(不含转运箱体)
原招标项目编号:XCGZX2018-0180
原公告日期: 2018年6月22日
原公告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无锡政府采购网、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及内容:
有关技术参数要求:
1、招标文件P12,3.1、外形尺寸(不含箱体):总长≤9820mm;总宽≤2500mm;总高≤3300mm。
改为:3.1、外形尺寸(不含箱体):总长≤9925mm;总宽≤2510mm;总高≤3300mm.
2、招标文件P12,3.9、后防护和侧防护材质不低于Q235A。
改为:3.9、后防护和侧防护材质不低于Q235。
3、招标文件P13,4.20、产品拉臂钩的电气系统采用PLC控制方式。此条删除。
4、招标文件P13,表格最后一行车辆要求:提供省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拉载试验报告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现场备查)。
改为:提供省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现场备查)。
有关评分细则:
1、招标文件P20,A、业绩:投标人2015年7月1日(合同签订日期)以后车厢可卸式垃圾转运车(总质量31吨)政府供货业绩(单份合同为300万元以上),有一个得1分,最多不得超过8分(提供政府采购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无原件不得分)。
改为:A、业绩:投标人2015年7月1日(合同签订日期)以后车厢可卸式垃圾转运车(总质量31吨)政府供货业绩。单份合同金额≤300万元,每份合同得0.5分,最高3分;单份合同金额>300万元,每份合同得1分,最高8分。本大项最高8分(提供政府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和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的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无原件不得分,如果是其他设备与转运车的综合性合同,单份合同金额按剥离后的转运车金额计算)。
2、招标文件P21,E、投标人为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机械制造)以上企业得2分。(无原件不得分)。
改为:E、投标人为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机械制造)企业得1分,二级及以上得2分。(无原件不得分)。
3、招标文件P21,F、投标人获得相关国家专利或科技进步方面的奖项情况,有一个得0.5分,不超过2分。(无原件不得分)。
改为:F、投标人获得与车辆相关国家专利或科技进步方面的奖项情况,有一个得0.5分,不超过2分。(无原件不得分)。
4、招标文件P21,发动机功率(≥250KW为正偏离),1分。
改为:发动机功率(≥270KW为正偏离),1分。
5、招标文件P21,(3)拉臂钩小臂采用摆臂的得1分。
改为:拉臂钩小臂采用摆臂的得0.5分;兼有摆臂和滑动臂的得1分。
6、招标文件P21,侧后防护材质(优于Q235A为正偏离)1分;
改为:侧防护材质和后防护材质(优于Q235为正偏离)各得0.5分,共1分;
7、招标文件P22,4、拉臂钩的操作按钮应为一键连动控制方式,在进行拉箱、卸箱的整个操作过程中,不得有2次及以上的操作动作,以避免操作繁琐和产生误操作(提供方案说明) ,此条删除。
如招标文件涉及到以上修改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做相应修改。
更正日期:2018年7月9日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集中采购机构: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0号3楼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编:214000
联系人: 钱敏勋、王建兰
电话:0510-81827738
传真:0510-81827766
2、采购人:无锡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无锡市塘南一支路3号
联系人:勇豪
电话:0510-85047620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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