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层转财政部《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8-07-02 17:29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区财政局、 市政府采购中心:
为了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现将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8〕 31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8〕31 号) (下载)
无锡市财政局
2018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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