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急救中心监护型救护车项目更正公告XCGZX2018-0111
时间:2018-05-11 15:46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无锡市急救中心委托,就其监护型救护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已于2018年4月28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现发布更正公告。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原招标项目名称:监护型救护车
原招标项目编号:XCGZX2018-0111
原公告日期: 2018年4月28日
原公告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无锡政府采购网、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及内容:
1、招标文件第29页,评分标准(3)投标单位评价(15分)中“F、投标人提供基础车制造厂家的改装授权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0-3分。”更正为“F、投标人提供基础车制造厂家的改装授权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1分。”;投标单位评价总分改为13分;商务标总分改为58分。
2、招标文件第30页,评分标准中“(6)车辆设计改装方案(10分):根据车辆设计图、改装布线线路图、车内医疗设备配置图等设计方案优劣情况进行比较:优8-10分,良4-7分,一般1-3分。”更正为“(6)车辆设计改装方案(12分):根据车辆设计图、改装布线线路图、车内医疗设备配置图等设计方案优劣情况进行比较:优8-12分,良4-7分,一般1-3分。”;技术标总分改为42分。
3、招标文件第29页,评分标准(3)投标单位评价中“B、投标人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1分。”更正为“B、投标救护车车辆生产厂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1分。”。
4、招标文件第29页,评分标准(3)投标单位评价中“C、投标人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1分。”更正为“C、投标救护车车辆生产厂家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1分。”。
如招标文件涉及到以上修改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做相应修改。
更正日期:2018年5月11日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集中采购机构: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0号3楼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编:214000
联系人: 钱敏勋、王建兰
电话:0510-81827738
传真:0510-81827766
2、采购人:无锡市急救中心
地址:无锡市梁溪路金城路399号
联系人:魏坚
电话:0510-85731062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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