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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公安局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时间:2018-02-12 15:11 [ ] 浏览次数:

项目编号:WXCJCG2018006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1. 原招标公告名称:无锡市公安局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采购项目

2. 原招标项目编号:WXCJCG2018006

3. 原公告日期:2018年1月23日

4. 原公告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

二.更正信息:

1.本项目招标文件P12中“6.2.2 固封底座(10分):采用锌合金的(10分);采用304不锈钢的(8分);镀锌材料等其他金属材质(6分)。”

现更正为:“6.2.2 固封底座(10分):采用合金或钢质的(10分);采用其他金属材质的(6分)。”。

2.本项目招标文件P17中“三.项目需求及说明”中“(六)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送样要求:提供样品10套(一套包括螺栓、螺母、固封底座和固封扣盖各4个),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送样品不得损坏,由工作人员在监督下进行统一封样,随机抽取暗标编号并对投标人提供的样品粘贴暗标序号,并记录在暗标编号汇总表上。暗标编号汇总表当场封存、专人保管,直至评审全部结束才予打开,未送样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未中标人的样品在评标结束后当天退还,中标厂家样品进行封样作履约验收用。”

现更正为:“(六)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送样要求:提供样品10套(一套包括螺栓、螺母、固封底座和固封扣盖各4个),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送样品不得损坏,由工作人员在监督下进行统一封样,随机抽取暗标编号并对投标人提供的样品粘贴暗标序号,并记录在暗标编号汇总表上。暗标编号汇总表当场封存、专人保管,直至评审全部结束才予打开,未送样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未中标人的样品在评标结束后当天退还,中标厂家样品进行封样作履约验收用。

为保证样品打分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不得带有任何商标或者能明显区分出生产厂家的标记标识,一经发现,评委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报价资格或该供应商样品技术规格及性能分作0分计算。”。

3. 本项目“投标时间:2018年2月14日上午9:00至9:30截止”、“开标时间:2018年2月14日上午9:30”、“定标时间:2018年2月14日评标结束”顺延至“投标时间:2018年2月27日下午13:00至13:30截止”、“开标时间:2018年2月27日下午13:30”、“定标时间:2018年2月27日评标结束”。

    4.如招标文件涉及到以上修改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做相应修改。

5.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具体详见新修改的招标文件。

三.本次招标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无锡市公安局(车管所)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梁南路3号

联系人:陆科

联系电话:0510-8221608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殷志春、严婧、丁霞

联系电话、传真:0510-82713945

联系地址:无锡市人民东路311号崇文大厦19楼

邮政编码:214000

 

无锡城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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