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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质疑函和投诉书范本等政府采购本周应知的8件事

时间:2018-02-12 09:30 [ ] 浏览次数:

1、财政部发布质疑函和投诉书范本

2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为3月1日即将实施的《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以下简称“94号令”)做好了准备。以后,全国政府采购项目涉及到供应商质疑和投诉的均应采用这两个范本。

 

94号令出台后,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修订答记者问时,提出:要抓紧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制度。及时制定并印发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等一系列配套的规范性文件。此次两个范本的发布很及时,对供应商进行质疑和投诉进行了规范,同时也提高了各方当事人的效率。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包括四大类内容,即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事项具体内容、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2、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彻底取消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宣传媒体《政府采购信息报》专业打造、业界第一款专业知识分享工具易采通编辑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了解到,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8年 第2号),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六号),“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已经取消。

 

 

为加强“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取消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做好相关工作衔接,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了三个事项:

 

一、自2017年12月28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不再开展“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相关工作,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和有关单位不再受理“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申请。

 

二、为提高中央投资效益,保证资金安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完善中央投资招标管理制度,加强从业监督,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引导行业自律。

 

三、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取消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加大对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人员从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违规信息。

 

业界专家表示,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彻底取消,不等于中介机构代理招标不需要门槛了。相反地,大量中介机构拥入招投标代理市场,竞争会越来越激烈。想在招标代理市场中做大做强,提升专业水平是根本。据了解,作为业界第一款政采知识分享社群,易采通可以帮助业界人士全面提升,该款APP包括视频课堂、法律法规、研修直播、案例点评、亚利聊政采、问答等频道和内容,可以帮助业界人士快速掌握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业务,让采购变得更容易。

 

3、第二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发布

2月5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发布第二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新一期节能清单”)。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发现,新一期节能清单涵盖28类品目,其中节能产品22类节水产品6类,与上期持平。节能产品照明设备细分类别有所收紧,由上期的8个减至6个,减少了★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和反射型自镇流LED灯;节水产品便器分类更细划,包括坐便器 、蹲便器及小便器三大类。

 

从清单页码来看,新一期节能清单共计6745页,较上期6010页多了735页,如果按照每页平均50款产品计数,新一期节能清单入围产品增加了约36750款。 

 

据了解,节能清单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其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

 

4、国办明确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央地财政事权划分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方案》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的要求,科学界定中央与地方权责,确定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范围,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方案》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财政事权划分由中央决定,坚持保障标准合理适度,坚持差别化分担,坚持积极稳妥推进,力争到2020年,逐步建立起权责清晰、财力协调、标准合理、保障有力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和保障机制。

 

《方案》要求,加快推进省以下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明确部门管理职责,加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预算管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大数据平台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5、第四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名单公布

为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建设取得更大实效,在前三批示范项目取得积极成效的基础上,财政部联合相关部委于2018年2月6日公布第四批共396个示范项目。经过近四年的建设发展,示范项目在引领规范运作、带动区域发展、推动行业破冰、复制经验做法等方面的效益不断显现,以项目为抓手推动PPP改革规范发展。

 

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在有关部委、省级财政部门申报的1226个项目中,确定北京市新机场北线高速公路(北京段)PPP项目等396个项目作为第四批PPP示范项目(详见附件),涉及投资额7588亿元。

 

6、辽宁全面推进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

近日,辽宁省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改革意见》),全面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这是自2002年6月底,我国颁布《政府采购法》以来,辽宁省首次在政府采购领域进行的管理模式上的重大变革,为政府采购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这次改革,也是2017年省财政厅推进现代财政制度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过去一年,辽宁省财政厅相继出台了8个政府采购制度文件,并完成了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为推进《改革意见》的贯彻落实夯实了基础。

 

今年辽宁省将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省级财政部门大力推广“网上商城”采购,建立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统一、规范、高效、便捷的政府采购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通过实行电商直购、定点采购等采购模式,将预算金额小、标准化程度高的货物和服务纳入电商平台,多方式、多渠道地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7、福建出台文件简化优化科研仪器采购流程

福建省财政厅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简化省属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的通知》,通过提高公开招标限额标准、鼓励自主选择采购方式、简化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核准、自主选择评审专家等举措,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提高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效率。

 

为明确科研仪器设备类项目范围,《通知》明确,科研仪器设备实行清单管理,清单可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科研仪器设备采购”专区进行查询。第一期清单品目编码与《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保持一致,包括仪器仪表、专用仪器仪表、医疗设备三大类共164项。

 

在简化政府采购管理方面,该省设置了科研仪器设备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系统开设“科研仪器设备采购”专区,采购科研仪器设备可通过该专区实行网上办理。关于采购预算调整,要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在编制预算时须明确“科研项目资金”。“科研项目资金”项下的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金额不变,但需调整预算内类别、品目、细项金额等要素的,可直接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系统中的“预算管理”模块进行调整。

 

8、广东政府购买服务应向青少年事务倾斜

“全省现有青少年人数约5200万,其中重点青少年群体约36.5万,但以重点青少年为对象的专项社会服务购买少之又少”。省政协委员、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副书记张志华近日向大会提交《关于继续加大政府购买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力度的提案》,建议政府购买服务应向青少年事务方向倾斜。

 

提案指出,近年广东共青团抓住了政府加大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有利契机,推进以社区矫正青少年,闲散青少年群体、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为重点对象的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但是,由于广东省青少年群体庞大,区域发展不平衡,粤东西北等地区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投入不足,青少年服务尤其是重点青少年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但又得不到满足。

 

提案数据显示,2017年度广东省政府购买社会工作岗位1.7万个,但专项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不到1000个。粤东西北地区的情况更严重,这些地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数只占全省7%,年度资金投入不足全省2%,投入购买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的资金更少了,而在《广东省政府购买服务清单》各级目录中也未将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列入清单。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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