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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食藻虫控藻引导水下生态系统修复服务外包(一期)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时间:2017-12-29 17:12 [ ] 浏览次数: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无锡市滨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 

采购项目名称:滨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食藻虫控藻引导水下生态系统修复服务外包(一期)    

采购主要内容:改善蔡巷浜、小胡山浜、唐巷浜、吴大成浜、庙东浜、蠡溪河、丁昌桥浜、泰康浜二期(芙蓉池)、何古桥浜、十字街浜(石子街浜)十条河道区域水质、景观、生态环境所需的生态治理及相关配套服务。

采购预算金额:1566.1131万元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经过前期排查,初步确定建成区10条河道列入整治范围,并按照要求,明确了每条河道的治理责任人,并将按照“一河一策”制定治理方案进行整治。

蔡巷浜、小胡山浜、唐巷浜、吴大成浜、庙东浜、蠡溪河、丁昌桥浜、泰康浜二期(芙蓉池)、何古桥浜、十字街浜(石子街浜)十条河道是无锡市滨湖区前期排查确定的10条需改善和提升河道水质,蔡巷浜、小胡山浜、唐巷浜、吴大成浜、庙东浜、蠡溪河、丁昌桥浜、泰康浜二期(芙蓉池)、何古桥浜、十字街浜(石子街浜)十条河道水体内无完整的生态系统,自净能力缺乏、水面经常呈现劣ⅴ类水质现象,严重影响周围环境,所以必须实现消除劣ⅴ类水质的目标。

三、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所涉及的蔡巷浜、小胡山浜、唐巷浜、吴大成浜、庙东浜、蠡溪河、丁昌桥浜、泰康浜二期(芙蓉池)、何古桥浜、十字街浜(石子街浜)十条河道河道区域存在河道生态失衡等问题,经过方案技术比选,拟采用“食藻虫控藻引导水下生态修复技术”对蔡巷浜、小胡山浜、唐巷浜、吴大成浜、庙东浜、蠡溪河、丁昌桥浜、泰康浜二期(芙蓉池)、何古桥浜、十字街浜(石子街浜),十条河道进行生态治理,以达到消除劣ⅴ类、净化水质、改善景观、重塑良好生态环境的效果,并最终实现节能环保、避免二次污染的目的。“食藻虫控藻引导水下生态修复技术”是一种生态、低碳、环保、自然、经济的生态方法,所涉及的授权发明专利有:一种大型溞的驯化方法及其应用(专利号:ZL201510145571.9 );水下生态修复中的水草水下悬空种植方法及水草悬床装置(专利号:ZL201110170478.5);用于水下生态修复的水草培养模块(专利号:ZL201120214418.4)。该技术是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独有的专利技术,目前并未授权予任何其他单位使用,与类似动植物修复水体的技术相比较有明显的技术优势,有其不可替代的专有技术的唯一性和先进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经滨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办公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拟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选择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本服务外包项目的实施单位。对蔡巷浜、小胡山浜、唐巷浜、吴大成浜、庙东浜、蠡溪河、丁昌桥浜、泰康浜二期(芙蓉池)、何古桥浜、十字街浜(石子街浜)十条河道进行水体治理和生态修复。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256号星云大楼13层

五、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2017年12月28日,无锡市滨湖区治水办组织专家(附专家名单)对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的《滨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食藻虫控藻引导水下生态系统修复服务外包(一期)》(以下简称《服务外包(一期)》)进行了专家评审会。

与会专家听取了编制单位的专题汇报,通过认真、深入地质询和讨论,形成评审意见如下:

1《服务外包(一期)》所涉及的十条河道存在水生态系统失衡等问题,经过方案技术比选,拟采用“食藻虫控藻引导水下生态修复技术”对滨湖区十条河道进行生态治理,以达到净化水质、改善景观、重塑良好生态环境的效果,并最终实现节能环保、避免生物副作用及二次污染的目的。

2、拟采用“食藻虫控藻引导水下生态修复技术”方法和多年驯化培育的四季常绿矮型苦草,结合水草模块及水下悬空种植方法使水生态系统得以快速恢复,水质明显改善,水体透明度可达1.5m以上,景观效果大幅提升。该技术为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独家所有,目前并未授权予任何其他单位使用。特别是其独家驯化的浮游动物-食藻虫,矮型常绿苦草解决了水体透明度提升,沉水植物光合作用增强的技术瓶颈,可适当扩大水深范围,该专有技术已在国内河湖水质改善,水生态治理中成功应用。

3、专家组一致认为“食藻虫控藻引导水下生态修复技术”具有先进性,涉及的食藻虫和四季常绿矮型苦草均为公司研发多年的成果,国内首创国际领先。可应用于本项目所涉及到的相关河道治理。

该技术体系和专利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

建议:

1、进一步明确项目治理目标。

2、注重治理后的长效维护管理。

3、进一步加强控源截污,严禁乱抛垃圾。

4、制定应急预案(包括汛期泄洪、蓝藻倒灌等突发性事件)。

5、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综上,专家一致认为本次滨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食藻虫控藻引导水下生态系统修复服务外包(一期) (项目名称)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采购,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

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及职称/职务: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李秀芬

江南大学

教授

陈晓栋

无锡市排水管理处

高工

许小高

无锡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

高工

钱永江

无锡市建设工程管理处

工程师

张汉祥

滨湖区水利局

高工

 

六、公示的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2018年1月2日9:00至  2018 年 1月 8日17:00。

七、采购人、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无锡市滨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

联系人:  季伟忠

联系电话: 81178581

联系地址:金城西路500号

财政部门联系人:朱鸣菲

联系电话:81822291

联系地址:市民中心3号楼1009室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其他供应商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携书面意见材料与有关联系人联系,逾期将不再受理。

 

无锡市滨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

2017年 12 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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