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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立政府采购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

发布时间:2017-12-07 14:2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为净化我市政府采购市场环境,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我市财政局部门联合相关部门探索建立了政府采购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近日,我市出台《关于建立协同惩戒政府采购活动中围标、串标行为工作机制的通知》,从三方面着力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防范和惩戒力度。

    一是明确建立政府采购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运行机制。明确了财政、监察、审计和公安等部门在政府采购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机制中的职责,明确了案源线索举报渠道,移交、接收督办工作机制,由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设立“无锡市协同惩戒政府采购领域经济犯罪信息联络点”,专门负责调查处理政府采购违法违规问题线索,联络点办公室设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是通过对围标、串标行为特征的识别和分析,聚焦关键节点控制,通过标前预防控制、事中节点控制、事后识别控制三节点的防堵和追溯,旨在预防和识别控制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围标、串标行为。

    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加大对政府采购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供应商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明确了其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并明确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将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不良行为予以记录,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

    通过以上措施,一方面强化采购人、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等各方当事人责任意识,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识别,另一方面财政部门通过加强与监察、审计和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互通与共享,协同监管、联合打击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行为,共同促进我市政府采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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