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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鼓励、支持民营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7-12-05 09:34    来源: 无锡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26/2017-00103
发文日期
2017-12-04
公开日期
2017-12-05
文件编号
锡财金〔2017〕39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财政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资金,市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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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鼓励、支持民营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区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我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支持民营资本积极参与我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更好地发挥PPP模式在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鼓励、支持民营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实施意见》(苏财金〔2017〕9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鼓励、支持民营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实施意见(苏财金(2017)99号).CEB            

 无锡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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