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转《财政部关于保险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有关过渡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2日 10:28 修改时间:2017年11月02日 10:2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锡财会[2017]0020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保险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有关过渡办法的通知》(苏财会〔2017〕48号)转发给你们。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保险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有关过渡办法的通知》(苏财会〔2017〕48号)
无锡市财政局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