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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鸿泰苑F区电子防盗门可视联网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采购及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17-10-20 15:33 [ ] 浏览次数:

标号:JSXSCG2017-23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鸿山街道办事处委托,就其鸿泰苑F区电子防盗门可视联网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采购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鸿泰苑F区电子防盗门可视联网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采购及服务项目,JSXSCG2017-23。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鸿泰苑F区电子防盗门可视联网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采购及服务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电子防盗门可视联网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采购及服务。其中包括可视报警分机1658台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共设1个标段:

1、交货期:150日历天,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的供货通知为准。

2、质保期:保修期至少1年。

3、维修响应时间:出现故障后,维修响应快,一般问题不超过4小时,重大问题不超过8小时。

4、采购预算金额:795万元。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 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报名;

3. 投标产品必须为合格产品,单元电控防盗门执行标准:GA/T 72-2013《楼寓对讲电控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和GA/T 394-2002《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楼寓对讲电控防盗门执行标准:GA/T 72-2013《楼寓对讲电控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网络型可视联网报警系统执行标准:GB/T31070.1-2014《楼寓对讲系统第一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A1210-2014《楼寓对讲系统安全技术要求》;其中电子智能防盗门必须符合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锡政办发2015第81号文件《关于加快城区老小区安置房小区技防建设实施的要求》,同时产品的联网信号接入必须符合项目所在地公安部门的相关要求并备案;

4. 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7年4月~2017年9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的2017年4月~2017年9月的缴费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采购人有权对以上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如投标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1)采购文件出售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法定假日除外),每天9:00~11:00,13:00~16:00时。

(2)采购文件出售地点: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幢105室)

(3)采购文件出售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自带U盘,同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1)本单位加盖公章的介绍信(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进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供应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即2017年4-9月社保缴费证明

4)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5)投标供应商具备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6) 投标供应商由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电子智能防盗门与楼寓对讲电控防盗门的检验报告(电子智能防盗门检验依据为:GA/T 72-2013《楼寓对讲电控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和GA/T 394-2002《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楼寓对讲电控防盗门检验依据为:GA/T 72-2013《楼寓对讲电控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以及可视联网报警系统的检验报告(网络型可视联网报警系统检验依据为:GB/T31070.1-2014《楼寓对讲系统第一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A1210-2014《楼寓对讲系统安全技术要求》);

7)采购文件售价:捌佰元/份,售后不退。

(4)投标人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捌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开具收据(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11月16日13:00始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6日13:30止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601室

4.投标文件接收人:潘登

5.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   评审有关信息:

1.评审时间:2017年11月16日

2.评审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4楼会议室

3.中标供应商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

4.中标供应商确定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601室

七、本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鸿山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邵亮

联系电话:0510-88587202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登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0510-81892580、13771548616

联系地址:无锡市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幢105

邮政编码:214000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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