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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信访局视频监控设备项目询价采购公告XCGZX2017-0351

时间:2017-09-20 17:04 [ ] 浏览次数: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无锡市信访局委托,就其视频监控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视频监控设备 XCGZX2017-0351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预算:43万元。

三、报价人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备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以下特定条件:

  (1)能够提供所报智能视频监控综合管理平台、安全隔离网闸和液晶控制软件原厂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和原厂售后三年服务承诺函;

  (2)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文件发布信息:

     采购文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采购公告附件中发布,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报价,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但必须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报价)确认函》(该函可在我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内下载),并按要求传真(0510-81827711)至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部并电话(0510-81827715)确认。如潜在报价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其他有关事项:

     1、报价人报价前须交纳报价保证金(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交纳),报价保证金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到达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定帐户。 (收款单位: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无锡梁溪支行;账号:887010198500011968)

     2、答疑会时间: 2017年9月25日14:30

   答疑会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2室(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0号3楼)

五、报价文件接收信息:

   报价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10月12日13:00

   报价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2日13:30

   报价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2楼)

   报价文件接收人:黄炜、李洋

六、评审有关信息:

   评审时间:2017年10月12日13:30

   评审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报价文件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报价保证金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七、本公告期限:三个工作日。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集中采购机构: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0号3楼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编:214000

   联系人: 黄炜、李洋

   电话:0510-81827736

   传真:0510-81827755

   2、采购人:无锡市信访局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显云路2号

   联系人:马菁

   电话:0510-81821478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9月20日

XCGX2017-0351询价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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