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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

发布时间:2017-08-04 09:3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为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制度,促进无锡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近期,市财政局会同市司法局依据省司法厅、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

  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安排律师和其他法律专业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侦查阶段的刑事案件,每件补贴800-1000元;审查起诉阶段的刑事案件,每件补贴1000-1500元;审判阶段的刑事案件,每件补贴1200-2500元。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和仲裁案件每件补贴1500-3000元。非诉讼案件(含涉及公证和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以及执行案件的补贴,每件补贴800-1000元。跨市(县)区、省辖市、省办案的,可根据具体情形适当增加补贴。

  本次修订的《关于规范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是根据无锡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法律援助需求、律师承办案件成本、基本劳务费用等情况作出的调整,适当提高了每件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标准,并对2004年文件中没有列入的刑事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案件和群体性案件补贴标准进行了规定,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案的积极性,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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