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7家供应商围标串标被“拉黑”等 本周政府采购应知的10件事
时间:2017-07-18 14:30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1.贵州省财政厅近日做出的一起投诉处理,认定0元中标违法
记者从网上了解到,贵州省财政厅做出该项目采购行为违法,责令重新采购的决定有三点重要依据:
一、0元报价是一种「无偿取得」行为。
《政府采购法》规定,「有偿取得」是政府采购的基础。而0元报价采购人不需要支付“财政性资金”,属于无偿取得。所以违法!
二、0元报价是一种「赠与」行为。
《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接受赠品。所以违法!
三、0元报价没有体现「对价关系」。
即价格与货物数量和质量的对应关系,存在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违反政府采购公平和公正原则。所以违法!
2.国采中心举办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综合业务培训班
培训班为期一天半。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赵峰涛、财政部国库司巡视员娄洪应邀出席并讲话。审计署财政审计司副司长彭新林介绍了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审计相关工作,国采中心主任贾庆玲通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情况。国采中心党委负责人汪洋主持开班仪式,国采中心纪委书记兼副主任李春杰于主席台就坐。
政府采购信息网/报记者从现场了解到,来自国务院办公厅、外交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负责人150余人参加培训。
3.国税政采新“办法” 强化全流程管理
国税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修订《办法》旨在贯彻落实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最新要求,适应政府采购“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转变的发展趋势以及国税系统实际工作需要,进一步优化完善国税系统政府采购管理体制,规范采购工作执行,提高采购质效。
4.湖南专家评审劳务报酬将使用新标准
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处长曾子兰介绍,湖南省财政厅日前印发的《湖南省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劳务报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进行了统一。
统一后集中采购机构、部门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及部门、单位自行组织的政府采购工程、货物、服务项目的评审活动支付的评审费都适用一个标准。但按照“谁使用、谁承担”原则,支付的主体不同。如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由各级集中采购机构支付,未设立集中采购机构的,由采购人支付;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支付。
5.空军飞机消防设备器材定点采购开标
7月5日上午,空军某物资采购供应站开标大厅,人头攒动,座无虚席。来自全国30多家供应商的代表参加了空军飞机消防设备器材定点采购开标大会。
据了解,该采购供应站从2002年开始实施空军机关办公用品定点采购,2012年推行空军机关车辆定点维修。飞机消防设备器材定点采购是第二次组织,协议有效期为1年。记者从现场看到,该项目共分为12个包:水成膜泡沫灭火剂、水系灭火剂、干粉灭火器、水基型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消防水带、接口、消防水枪及分水器、单兵防护装具、竹质单杠梯及竹质二节拉梯、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空气充气机、F-500灭火剂。其中,第11、12包产品的规格为进口型,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投标。此外,考虑到军队装备采购的特殊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具备全国范围及时供货和售后服务能力,同时,第1-10包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第11、12包投标人须提供产品销售授权书。
6.湖南27家供应商围标串标被“拉黑”
6月27日,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公布了《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2017年6月份)》,对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共计62家供应商进行了处理。
记者注意到,在公开的处罚名单中,有27家供应商因围标、串标被拉黑。
其中有13家供应商因在项目锥形水泥杆投标中组织围标,查证属实,根据湖南省2015年3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项目招标投标行为的事实意见》,投标企业被认定为有围标串标行为的将处以最高三年内不得进行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规定,取消其在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水泥杆类物资招标采购中标资格三年。
其中14家供应商串通投标,由于供应商参与投标时间是在国家电网公司新制定的《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印发前,所以根据旧法给予14家供应商暂停三个批次授标的处罚。
7.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推进会召开
6月20日,为全面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整合,加快实现交易全过程电子化,省发展改革委召开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推进会议。
会上,各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负责人汇报了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和交易全过程电子化进展情况。省发展改革委黄洋副主任肯定了整合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地提高认识,继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要求,加快推进交易全过程电子化,降低交易成本,全面打造我省国际化营商环境,使全省平台整合工作再上新台阶。省发展改革委法规处对近期工提出了具体要求。
省发展改革委、省信息中心、各设区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等相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8.贵州省出台购买社会文化服务实施方案
近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指出,到2020年,将在全省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制度。
方案指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主体包括,具有公共文化等职能的行政机关;承担公共文化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党的机关、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文化与体育等活动的群团组织。
承接主体包括具备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且依法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团队等社会力量。同时,承接主体应具备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等基本条件。方案指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公益性文化体育产品的创作生产与传播,公益性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与承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民族民间传统体育的保护、传承与展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运营和管理,以及与文化体育相关的公共文化法律服务等内容。
同时,购买方式应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与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相关的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采购方式审核、信息公开、质疑投诉等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
9.甘肃推进“六大公开”打造“阳光财政”
2017年,甘肃省财政厅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以预决算信息、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减税降费等六大领域政务公开为重点,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财政政策公开及解读工作,扩大公众参与,努力打造“阳光财政”。
一是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公开经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调整预算、决算的报告及报表(涉密信息除外)。强化部门主体责任,增强部门预决算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实现甘肃省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全覆盖。
二是推进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公开。将甘肃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与政府预算同步公开,涉及专项资金85项、215.1亿元,项目数量较2016年减少5项。其中,部门预算专项资金33项、88.7亿元;转移支付专项资金52项、126.4亿元。
三是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对甘肃省财政厅印发的各类主动公开的减税降费政策文件,做好网站发布及政策解读等工作。实行收费基金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发布甘肃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并在财政厅门户网站同步公开。
四是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甘肃政府采购网是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甘肃分网,是甘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唯一指定媒体。政府采购信息包括政府采购法规政策信息和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进行公开。甘肃省财政厅依法公开政府采购法律和法规、采购目录、公开招标限额标准、投诉和监督检查处理决定、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以及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法规政策信息。实现了政府采购信息从采购预算到采购过程再到采购结果的全过程公开。
五是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甘肃省财政厅加大PPP项目督促力度,要求项目实施机构及甘肃省各市县财政部门通过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等媒介,依法依规将PPP项目投资总额、运作方式、回报机制、合作期限、项目概况等全生命周期有关事项向社会公开,为社会资本选择项目提供便利。同时将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进展情况在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第三批PPP示范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公布。
六是推进地方政府性债务信息公开。按照财政部和甘肃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甘肃省财政厅依照法定程序及时披露债券发行前信息、债券发行结果、还本付息等信息,并在财政部及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甘肃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上公开本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当年举债计划。
10.宁夏政府采购协会7月15日成立
7月15日,宁夏政府采购协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成功召开, 120余名供应商、专家和代理机构的代表参加本次大会。
政府采购信息报社社长、政府采购信息网总裁刘亚利出席会议并讲话。
宁夏政府采购协会是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各地)从事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供应商、社会中介代理机构,从事政府采购理论研究的社会团体、专家学者,以及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等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地方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据了解,2017年是宁夏政府采购协会成立之年,协会的首要任务是尽快摸清会员单位的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情况,根据协会的工作安排完成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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