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城市基础设施运营维护专项中涉及的照明、市政等专项资金检查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05-03 17:4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我局年度工作计划,决定于5月中旬开始对无锡市市政园林局管理的城市基础设施运营维护专项中涉及的照明、市政等专项资金2016年度使用情况开展检查。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提供被检查单位涉及财政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并对财政监督检查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81822405
邮箱:jsczjd_wx@sina.com
无锡市财政局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