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7-02-21 09:42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省各委 、 办 、 厅 、 局, 省各直属单位, 各市 、 县财政局, 各集中采购机构:
财政部 《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 (财库 〔 2016 〕 198号) 已于2017年1月 1日起施行 。 现将此办法转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
省财政厅将根据本办法规定, 结合我省实际及新版江苏省政府采购专家管理系统的上线使用, 修订 《 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 》 (苏财规 〔 2010 〕 1号) , 就评审专家入库清退 、 抽取使用 、 监督管理等内容作出详细规定 。
江苏省财政厅
2017 年 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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