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帮扶经济薄弱村发展专项资金检查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02-20 14:2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和《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锡委办发[2013]32号)、《关于更大力度帮扶经济薄弱村发展的意见》(锡委办发[2013]122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月下旬开始对中共无锡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开展2015-2016年度安排的帮扶经济薄弱村发展专项资金检查。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提供被检查单位涉及财政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并对财政监督检查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8182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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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财政局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