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无锡市财政局网站
  1. 本站支持IPV6
  2. 繁体版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我市出台太湖(浦发)股权投资基金设立方案

发布时间:2016-10-10 16:5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为贯彻落实“产业强市”战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十三五”产业强市发展目标的实现,近日,《无锡市太湖(浦发)股权投资基金设立方案》出台。该《方案》共分基金宗旨、基金规模和目标、投资领域和基金架构、管理架构和运作方式、和基金的风险防控等5个方面。

  “太湖”基金是无锡市政府通过引导基金与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和金融资本联动共同出资设立,围绕支持产业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和高端化发展要求,重点聚焦以加快形成新兴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太湖”基金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和杠杆放大效应,引导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投资我市初创期、早中期创新型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我市新兴产业,推动区域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方案规定,“太湖” 基金一般通过合作设立子基金对外进行投资运作,“太湖”基金出资参股组建子基金的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子基金实收资本的 30% ,投资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回收期5年,总期限不超10年。子基金由招募的基金管理人按市场化原则根据合同约定的投资产业、区域范围等自主选择项目进行股权投资。对事关全市产业布局和初创期以及具有正外部性的企业或项目,也可少量采用直接投资的运行模式。

  方案明确,对“太湖”基金进行专业化管理。太湖基金管理公司负责甄选子基金管理团队,对拟出资子基金开展尽职调查与合作谈判,经“太湖”基金投资委员会同意并报市引导基金决策委员会核准后,出资参股子基金;跟踪评估子基金绩效;维护与投资人的关系;负责母基金的退出与清算等专业化运作;定期向出资人和市引导基金决策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母基金运作情况。

  该《方案》的实施,主要以股权及准股权的方式投资于产业类创投子基金、上市公司及具有并购整合价值的非上市公司,探索打造政企银合作投资新模式,全面促进特色优势产业集聚发展、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

  此外,为规范“太湖”基金中政府出资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投资风险,增强政府出资的引导效果,确保政府出资安全有效运行,同时配套出台了《无锡市太湖(浦发)股权投资基金政府出资管理办法》。

微信

智能问答

无锡普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