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生态补偿专项资金检查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6-08-15 17:1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意见(试行)》(锡委发[2014]52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锡政办发[2014]205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于8月中旬开始对无锡市农业委员会、无锡市环境保护局开展2015年度安排的生态补偿专项资金检查。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提供被检查单位涉及财政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并对财政监督检查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81822405
无锡市财政局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