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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6年二季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发布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8日  修改时间:2016年07月08日  浏览次数:

 

 

各省辖市及常熟、沭阳、盱眙、丹阳、泰兴、昆山县(市)财政:

现将2016年二季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如下:

一、合格标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60分;会计基础60分;会计电算化(珠算)60分。同时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珠算)合格的考生,方可取得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

二、后续管理

请各有关市(县)财政局及时向考生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并通过江苏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做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

      

江苏省财政厅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