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服务业(金融)专项资金检查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6-05-12 15:1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为保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无锡市金融办、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开展2015年安排的服务业(金融)专项资金检查。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提供被检查单位涉及财政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并对财政监督检查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81822405
无锡市财政局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