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6-04-07 15:2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自2016年4月上旬开始对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无锡市教育局、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个系统2015年度预算收入、预算支出、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财务会计、财政票据管理及八项规定的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提供被检查单位涉及财政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并对财政监督检查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81822405
无锡市财政局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