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5年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5 16:0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市各部、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区财政局:
现将《关于公布2015年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苏财综〔2016〕1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切实加强政府性基金征收管理。各有关部门、单位应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好本通知规定。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和范围及时足额征收政府性基金,确保应收尽收。
二、本通知发布后,无锡市财政局《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4年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锡财综〔2015〕10号)同时废止。
附件:《关于公布2015年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苏财综〔2016〕16号).CEB
无锡市财政局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