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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申领的须知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6日  修改时间:2016年01月06日  浏览次数: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有关会计管理文件精神,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领证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江苏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

2.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

5.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中专(含)以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如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请申领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各地行政服务中心去办理。办理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6个月止。

               无锡市财政局会计处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