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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财政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5-08-21 15:52    来源: 无锡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26/2015-00015
发文日期
2015-08-21
公开日期
2015-08-2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财政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预算,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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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财政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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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财政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无锡市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4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无锡市财政局2014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无锡市财政局201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无锡市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切实履行宏观调控职责。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综合平衡社会财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建议。

   (二)拟订和执行全市财政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起草财政、财务、会计、政府采购、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财政、财务、会计、政府采购、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规定;改革完善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指导辖区财政部门开展业务工作。

   (三)承担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市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承担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的责任。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负责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拟订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六)负责国库市支库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市支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并监督管理。

   (七)负责各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拟订有关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协助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审核有关部门的财务决算。

   (八)负责行政事业单位、文化企业和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代表市政府履行市级文化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出资人职责;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管理财政预算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出国(境)经费和非贸易外汇;监督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

   (九)提出和组织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财政政策;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监管地方各类金融机构的财务、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监督产权交易及相关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资产评估行业及相关工作。

   (十)提出支持教育、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相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政府投资评审政策,管理和监督投资评审活动。

   (十一)制定财政支农涉农政策并负责相关资金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参与农业综合开发规划与项目管理;指导全市乡镇财政建设工作。

   (十二)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和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基金)使用的财政监督,会同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三)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内债、外债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制定有关配套性政策法规,防范财政风险;承担国外贷款管理有关工作。

   (十四)组织拟订国有土地、户外广告、泊位等国有资源收益政策,参与国有土地、户外广告、泊位等国有资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改革;参与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

   (十五)依法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管理和监督注册会计师行业及相关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十六)依法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处理财政违纪违规行为。

   (十七)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工作;负责财政信息化建设和财政信息宣传工作。

   (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无锡市财政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包含了无锡市财政局机关(含预算审核中心和财政支付中心)和下属无锡市政府投资评审管理处、无锡市注册会计师服务中心、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无锡分校3家事业单位的收入和支出数据。

    三、2014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服务大局,履职尽责,全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加大产业扶持投入,全年筹集投入市以上资金20亿元,有力支持人才集聚、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进一步以市场化机制为导向,逐步扩大创业投资、风险分担等间接支持比重。出资1亿元,支持设立中小企业转贷应急资金,撬动银行发放中小企业转贷应急资金52.57亿元;整合设立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资本地企业30家、投资总额5.15亿元;支持设立科技支行,出资1.7亿元设立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生的贷款损失进行补偿;会同新区研究确定省级区域成长股权投资资金运作方式,联合组建新区科技中小企业引导基金,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开展产业扶持政策效应调研评估,突出有效产出和税收贡献,研究调整优化产业政策导向。创新产业资金扶持项目管理机制,对各职能部门项目实行统一平台申报和管理,发挥服务企业、部门联动、堵塞漏洞、强化分析和提高绩效等方面的支撑作用。

    二是加强重大民生项目资金保障。进一步加大民生保障投入,有效推进落实“为民办实事”各项惠民政策,促进城乡统筹和民生事业发展。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支持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为8类老年人对象提供居家养老援助服务,完整系统建立从幼儿教育到中职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创新图书馆、学校图书配置方式,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奠定基础,有序推进旧住宅区改造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地铁轨道交通等城市建设,支持太湖底泥清淤、蓝藻打捞和资源化利用、控源截污等太湖治理项目,加强城乡发展一体化、农业现代化和水利现代化重点项目资金保障,积极支持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构建和经济薄弱村发展。

   (二)开源节流,增收节支,促进财政收支综合平衡。

    一是多措并举促进财政增收。围绕财政收入目标,细化目标任务分解,完善收入征管考核,开展收入征管质量评估,牵头建立涵盖财税部门、市(县)区和相关经济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协调,推动涉税信息共享,排查梳理增收空间,促进财税收入应收尽收。坚持“五源齐抓”,规范政府平台税收管理,探索社保资金保值增值,加强国库资金调度运作,强化对上争取工作机制,完善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资产处置、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加强土地、停车泊位、广告、排污权等资源类收入征管。全年我市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8.01亿元,同比增长8%。其中,税收收入620.34亿元,同比增长7.1%,税收占比达80.8%,完成年初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市本级非税收入累计征收333.62亿元(不含土地出让金收入),同比增长8.32%。

    二是标本兼治壮大税源财源。研究出台17条促进财税收入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瞄准税收征管薄弱环节,稳步推进落实个体工商户转企、建筑安装在地纳税、鼓励“利股红”分配、实施“反避税”等系列征管措施。进一步启动财源建设的治本之策,聚焦全市百强纳税企业、上市公司、高新技术企业、新增投资企业等重点企业税源,分类开展调研分析,探索财政增收长效机制,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发挥总会计师平台作用,推动企业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变,为财政部门跟踪服务重点企业提供有力抓手。完成汽车产业链、住宅装修税收等调查报告,调研提出落实房地产限贷放宽等政策建议,得到市主要领导高度关注,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

    三是厉行节约优化支出结构。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构建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先后出台无锡市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系列管理办法,实施会议定点饭店公开招投标,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规范管理。进一步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公务用车费用,清理一般性支出,促进了财政资金节约和支出结构优化。2014年,我市运转类支出实行零增长,市级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实行零购置。

   (三)统筹谋划,分步实施,加快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一是全面构建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建立起一般公共预算、国资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有效衔接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政府资金统筹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把握财政预算管理关键环节,按照“强化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严格监督评价”的原则,推动预算管理的重点由事中的执行管理逐步转向事前的编制论证和事后的审计监督。对预算单位实行分类管理,在市本级所有预算单位中划定95家一级预算单位,强化一级预算单位对下属单位的统筹协调,赋予其管理事权,明确其主体责任;提高绩效论证工作效率,优化事前论证程序,实施ABC分类论证,强化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价;优化预算支出执行流程,规范预算执行与调整管理;建立政府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促进财政资源有效配置;及时与市人大对接,建立与我市实际相适应、程序性监督与实质性监督并重的地方人大全口径预决算监督新机制,并组织实施2015年全口径预算审查。加快推动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除涉密部门以外的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均按规定于年内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

    二是加快推进财政治理方式改革。调研制定新一轮市对区财政体制调整方案,规范市与区间收入分配关系,调动各级发展经济、增加税源和当家理财积极性。推动出台与省政策对接、与我市实际相符的生态补偿办法,制定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落实生态补偿资金安排,保障生态区域公平发展。加强简政放权,清理下放财政审批权限,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财政121项行政处罚事项整合为39项,累计取消或免征涉企收费4项、降低涉企收费标准198项,促进企业减负8.6亿元。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章立制,完善代建制实施办法,强化基本建设贷款贴息管理,严格投资项目决策审批。继续推进财政一体化,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流程,加强财税信息大数据应用分析。深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继续扩大购买服务范围,制定购买服务规范,全市当年政府采购规模165.48亿元,节约资金逾25亿元,相关做法得到了部、省的积极评价。实施会计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加强以会计领军人才为代表的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发挥函校、注协平台作用,健全财政财务教育机制,引领规范注会行业管理。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机制建设,全面启动民生专项整治、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财政监督检查,组织专项检查16批次,检查单位256家。

    三是全面落实税收制度改革。密切关注国家税制改革动向,及时做好前瞻应对工作。继续落实推进“营改增”改革,会同国、地税部门将铁路运输、邮政业、电信业纳税人纳入我市“营改增”试点,截至2014年底,全市试点纳税人已达3.4万户,改征增值税累计入库26.6亿元,试点以来累计减税超30亿元,对减轻企业税负、支持企业发展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积极探索完善地方税收管理,规范财税政策执行,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和稳定性,联合国、地税部门,开展针对个人房屋租赁、房屋建设装潢、餐饮娱乐、中介服务等行业的专项治理,推动相关行业依法纳税。

    四是加强政府性债务和投融资管理。在制度建设、举债管理和风险控制方面采取系列措施,推动政府性债务压规模、降成本、控风险。进一步完善债务风险防范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通知》,严格债务管理约束;完善债务管理考核办法,落实政府性债务管理责任;制定市本级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偿债准备金制度;开展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开发上线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建立债务举借审批制度,控制新增成本,优化债务结构,全年累计完成市区两级40项融资方案的审核工作,有效降低平均融资成本。配合国家审计署开展土地专项审计工作,并结合审计意见建立土地出让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制度,全面规范土地出让资金管理。发挥财政部门在财务管理、资金统筹、投融资运作方面的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召开投融资工作会议,推动落实债务管理要求和年度投融资目标任务;积极推进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充分运用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多种渠道融资;把握投资概算、决算等关键环节,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全年累计完成概预决算及跟踪审核168.2亿元,核减资金10.78亿元。

 

    第二部分  无锡市财政局2014年度决算表

    其他决算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无锡市财政局201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6063.8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4920.72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级补助收入205.38万元,为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主要是无锡市注册会计师服务中心收到的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拨入的资金。

    3. 事业收入323.92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主要是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收到的财政专户核拨的教育收费。

    4.其他收入398.9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财政局机关及政府投资评审管理处收到的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拨款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13.71万元,为政府投资评审管理处用以前年度结余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

    6.上年结转和结余1.21万元,为财政局机关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6050.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86.4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局机关及事业单位保障机构运行、开展财政管理业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2.教育(类)支出331.68万元,主要用于中华会计函授学校的正常运行和发展支出。

    3.医疗卫生(类)支出191.56万元,为财政局干部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

    4.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166.5万元,主要是我市产业资金申报管理系统开发建设发生的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372.4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6.其他(类)支出2万元,主要是用于财政自身建设工作所发生的支出。

    7.结余分配3.6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事业基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9.66万元,为财政局机关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一)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无锡市财政局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18.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1.29%。其中:基本支出4918.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100%。

    剔除无锡市政府投资评审管理处、无锡市注册会计师服务中心、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无锡分校3家下属事业单位,无锡市财政局机关(含预算审核中心、财政支付中心)较年初部门预算追加支出主要是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及财税库联网等系统建设追加专项资金支出68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无锡市财政局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78.22万元,占84.95%;教育(类)支出10万元,占0.2%;医疗卫生(类)支出191.56万元,占3.89%;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166.5万元,占3.39%;住房保障(类)支出372.43万元,占7.57%。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无锡市财政局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44.7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43万元,占0.9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3.66万元,占50.87%;公务接待费支出69.7万元,占48.14%。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43万元。全年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2个,主要内容是学习考察,累计2人次。比上年减少2.3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因公出国(境)人数减少。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3.6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3.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4年财政局(含下属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17辆。

    3.公务接待费69.7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9.7万元。主要用于外省、市相关单位及财政部门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4年国内公务接待共153批次,累计2294人次。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无锡市财政局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大力压缩行政经费开支,公务接待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2014年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减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七、教育(类)支出, 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工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等。如市教育局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教育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八、医疗卫生(类)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如卫生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医疗卫生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九、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指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包括资源勘探支出、制造业支出、建筑业支出、电力监管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如国资委机关(含监事会)所属单位履行职能、开展业务等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十一、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十二、结余分配,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上缴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2014年度市财政局决算公开表.XLS

 

                               无锡市财政局

                              201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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