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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转财政《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5日 10:31     修改时间:2014年09月05日 10:3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层转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的通知

锡财会[20140009

 

各市(县)、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的通知》(苏财会[2014]10号)转发给出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们。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的通知》(苏财会[2014]10号)

 

 

 

 

无锡市财政局

2014年3月28日

附件链接:http://kj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401/t20140123_10386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