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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5日 09:58     修改时间:2013年01月05日 09:5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的通知

财会[2012]21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我部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自201411日起施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财  

  20121129

 

附件下载链接: http://kj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212/t20121212_713530.html